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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鼎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鼎弘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介绍卖淫罪案件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手续和过程,总结如下:
要想成功申请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手续,及时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是关键,其次,提供的法律帮助知识充足及涉案嫌疑人能够明白何领悟也很重要。
北京市鼎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代理的嫌疑介绍卖淫罪的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时,其家属便知道了,第二天就委托本所提供法律帮助。本所委托律师当天便向经办单位申请会见,办案单位第5天才安排本所律师会见涉嫌介绍卖淫罪的当事人。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所多次提醒并强调犯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规定当事人能够领悟到其中的知识点,往往能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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