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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阔 执行律师
王阔律师系85后青年律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MORE >>
--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拖欠工程款是工程纠纷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不同,其处理方式也有不同。譬如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应当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理由是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
--一、诉讼追债
1、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判决作出前转移财...
--一、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报警是公安机关立案的前提,但是借款纠纷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所以当债务人借钱不还时报警是没有用的。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
--导读:我国《担保法》规定动产质权、股份质权、知识产权质权的设定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在关于普通债权质押合同的效力问题,也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 对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各国立法规定大体相当,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
--对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各国立法规定大体相当,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
--一是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
--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
--普通债权质权的实现顺序是如何?下文是关于同一个债权的问题在关于普通债权质权实现的顺序问题,将会结合不同的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担保法》第75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以列举方式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类型,在第四项规定“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债务融资的类型结构有哪些?债务融资的类型结构有银行信贷、企业债券、商业信用、租赁融资。其中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
--债务融资对经理人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当公司有较多经营盈余时,股东一般希望能将盈余资金以股息的形式返还,而经理人一般愿意用来投资。即便在投资机会较少时,经理人也希望...
--债权融资: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金融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和私募债权基金等等。
--债权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私人信用
民营企业老板的私人信用,相当于民间的私人借款。这是民营企业债权融资的独特方式;即是最不规范的企业融资方式,也是民营企业内最普遍的融资方式。
--把钱借给他人后,贷款人却失踪联系不上了,债务怎样追讨?
1、借款给别人时,打好凭证
为了避免借款“有去无回”,债主在打借条时,不要不好意思,最好让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或以财产作为抵押。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最好要求借款人使用其自己的银行卡...
--(1)普通贷款限额和备用贷款承诺。
普通贷款限额是一种以非正式协议约束的贷款形式。企业基于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和规律性的特点,与银行订立非正式协议,约定一个由银行在指定期限内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最高限额,在此期限和贷款额度内,企业可随时获得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