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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阔 执行律师
王阔律师系85后青年律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MORE >>
--给国外华侨的婚姻诉讼文件寄递办法的暂行规定
过去寄交国外华侨的离婚判决书或征求对离婚的意见的信件,有的由县人民法院直接寄发,有的通过省人民法院或省华侨事务委员会寄发,有的则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寄发;或者是县人民法院送到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送到省...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的程序: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
--处理离婚对于人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是如果是涉外的婚姻关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应该怎么样处理,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呢?今天律师365整理了关于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的相关资料,供大家阅读了解。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与国外的人结婚的越来越多,当然离婚的也不少,那么涉外离婚房产在国外,如何分配?这是一个熟悉的问题,对那些与国外人结婚的国人来说。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依据婚姻缔结地法律认定的结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离婚行为发生在中国或者离婚登记发生在境外的诉讼时效怎么认定?鼎弘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点,那么对于涉外婚姻而言,在进行夫妻财产分割时,当事人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
--各国民法、婚姻家庭法中所列的离婚条件宽严不一、内容各异,具体的规定方式大致可分二类:第一类是规定离婚的一般原则,如《德国民法典》第1565条第1款规定:"婚姻已彻底破裂,可以离婚。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不再存在,并且不能期待夫妻双方恢复共同生活,婚姻为破裂。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
--一、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 至1953年止,英国仅对当事人住所地的外国离婚判决予以承认,若非住所地法院的离婚判决,即使婚姻关系在英国成立,而当事人又为英国人;或者配偶是外国人,而婚姻又系外国成立,皆不能获得英国法院的承认。可见英国法院承认外国离婚判决对离婚诉讼管辖权限的苛刻。
--英国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
1、判例法。判例法由普通法和衡平法两部分组成。这里所说的普通法“是指11世纪威廉征服不列颠以后,从御前会议中分设出王室法院,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法官回到伦敦,集中在威期敏期特办理案件时,经过互相磋商,使各地...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之后就算晚婚。
--夫妻财产制度包括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而夫妻法定同财产制又分为:一种是夫妻共有财产制(community property),另一种是夫妻分别财产制(separate property)。
-- 中国公民应提供: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的程序: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
--美国的婚姻家庭法受继受法影响比较明显,在原殖民时代受法国和西班牙法律的影响,而在独立后许多州的婚姻家庭法都是以英国法为其主要的渊源。